Friday, December 09, 2005

傳統建築大木匠師技藝研習活動

一、計畫緣起:
目前台灣古蹟及歷史建築的修護多依賴傳統匠師的實際參與,然而,傳統建築營造環境的改變,造成傳統大木匠師技藝的逐漸失傳與後繼乏人的問題。本次「傳統建築大木匠師技藝研習」之內容藉由傳統大木匠師實作經驗的交流結合專家學者的專題演講,使參加的學員能夠從學習「一技之長」的工作能力,轉向以保存「建築大木作技藝」為主的技術與觀念的推廣。本研習之成果,預計將作為未來規劃「建築大木作修復技術課程學分班」計畫內容之相關參考。

二、主辦單位: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
三、研習時間:94年12月16日至19日,總計4日。
四、上課場地: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 第二研習教室(台南市中正路1-1號)
五、學員對象:公私立文化資產相關系所學生、研究生、各縣市政府文化局人員。
六、學員名額:30人

七、報名方式:
採通訊報名,並檢附個人詳細基本資料(包括:自傳、參加動機、重要實績)、學歷或服務證明、推薦函。

八、報名時間:
1. 即日起至94年12月10日止。(報名需繳交資料詳 活動簡章
2. 研習學員經審查會議後於94年12月14日公佈錄取名單。

九、課程安排:
基於建築大木作技藝的專業性考量,課程內容區分專題演講(理論知識)和大木作技藝解說(實務技術),課程講師以傳統大木匠師和文化資產保存專業之專家學者為主,詳細內容詳 活動簡章。【轉載自 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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